2026年4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正式纳入试点范围,全国”自审自发”试点地区由此前的10省份加雄安新区扩大至14个地区。这一改革信号释放的意义远不止于债券管理流程的简化,更深层地折射出中央对地方科技创新投融资能力建设的系统性布局。
从试点运行成效看,财政部债务管理司副司长曲富国在一季度财政收支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经过一年多试点,”自审自发”机制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部门联动、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和强化资金监管等方面成效明显。这一评价为本轮扩围提供了充分的实践依据。事实上,新纳入试点的四个省份已迅速启动发债工作:5月12日,湖北发行57亿元专项债和20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此前江西、重庆也在纳入试点后完成首批专项债发行。专项债发行效率的提升,直接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创新平台搭建提供了更快速的资金通道。

与此同时,债市”科技板”建设一周年的成绩单同样亮眼。截至2026年5月,科技创新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已突破2.6万亿元,发行主体从最初的大型国企和头部民企,逐步扩展到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半导体等新兴行业的中型企业。多家知名民企实现科创债首发,发行期限也在拉长,反映出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持续提升。科创债与专项债在功能上形成互补:前者解决企业端的直接融资需求,后者承载政府端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投资,两者协同构建起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债务融资体系。
从地方实践维度观察,专项债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路径正在不断丰富。一是直接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国家实验室、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的基建投入;二是通过专项债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以”专项债+产业基金”的组合模式引导市场化资金流入科技产业;三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关键环节。例如,滨州市在其”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明确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产业项目融合对接。这种财政资金与市场化融资工具的深度耦合,正在成为地方科技创新投融资的主流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债管理改革与科技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正在显现。2026年以来,中央层面持续加码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央行1.2万亿科创再贷款工具保持高位运行,三部委联合推进14个领域设备更新贷款,5000亿专项担保计划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政策工具与专项债形成”组合拳”,从财政端、货币端和信用端三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科技创新融资支撑体系。
但挑战同样不容忽视。财新周刊近期的专题报道指出,专项债”自审自发”和用途扩围虽然提升了效率,但项目收益无法覆盖融资成本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方的付息压力与日俱增。对于科技类项目而言,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高的特点使得专项债的”自平衡”要求面临更大考验。如何在扩大科技创新投入的同时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是地方政府必须审慎应对的核心命题。
展望下一阶段,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有望继续分批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全国覆盖。在此过程中,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完善收益覆盖测算模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是确保专项债资金高效服务科技创新的关键。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打通”专项债+科创债+产业基金+担保增信”的融资闭环,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四川业信集团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