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被国家定位为数据价值释放年,数据资产证券化正在从”个案破冰”快速迈向”批量落地”。随着央行中登网全面开放数据资产质押登记、沪深交易所优化数据资产ABS审核规则,科技企业长期面临的”轻资产、缺抵押、融资难”困局,正在迎来系统性的破局路径。
一、数据资产入表打通融资底层逻辑
财政部等四部门于2026年一季度发布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培育意见,明确了数据入表、估值、交易的完整规范框架。这意味着科技企业的用户数据、算法模型、行业数据库等无形资产,首次获得了可计量、可定价、可交易的制度基础。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同期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结合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构建了一套从数据采集、确权、估值到入表的完整方法论。对于拥有大量数据资产的科技企业和互联网平台而言,这不仅是会计处理方式的改变,更是融资能力的根本性跃升。
截至2026年二季度,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总量已突破25万项,企业数据资产可通过数据交易所完成登记并获取《数据资产登记证书》,为后续ABS发行提供了关键的权属证明。
二、数据资产ABS的五大制度保障
数据资产ABS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发行,核心在于配套制度的全面完善。首先是确权登记制度,通过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和数据交易所的双重登记,解决了”数据是谁的”这一核心法律难题。
其次是估值计量体系,数据资产的现金流预测、折现率确定、减值测试等关键环节有了统一标准,为ABS定价提供了可靠依据。第三是现金流归集机制,通过数据交易平台的交易流水、数据服务合同的应收账款等可追踪的资金流,构建了ABS还款来源的闭环。
第四是风险隔离设计,原始权益人将数据资产收益权真实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实现破产隔离。第五是信息披露规范,数据资产的质量、更新频率、合规性等关键指标纳入定期披露范围,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中登网质押登记的乘数效应
2026年二季度,央行中登网全面开放数据资产质押登记,这是数据资产融资领域的里程碑事件。在此之前,商业银行对数据资产质押普遍持谨慎态度,核心障碍在于质押权的公示效力和优先受偿顺序缺乏法定保障。
中登网的全面开放,使数据资产质押登记获得了与应收账款质押同等的法律效力。商业银行可以据此确认质权优先顺位,大幅降低了数据资产质押贷款的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据行业测算,这一举措有望在2026年为科技企业新增数据资产质押贷款规模超过5000亿元。
内蒙古近期出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中,明确提出运用500亿元再贷款资金加大对数据、算力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数据资产质押正是其中的核心抓手。
四、沪深交易所审核规则优化加速发行放量
据政策时间表,2026年三季度沪深交易所将优化数据资产ABS审核规则,简化申报流程并扩大发行主体范围。这意味着更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将有机会通过数据资产ABS获得直接融资,而不再局限于头部互联网平台。
审核规则的优化方向主要包括:一是简化基础资产现金流预测的披露要求,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二是引入”储架发行”机制,允许一次核准、分期发行,提高融资效率;三是扩大合格数据资产范围,将行业数据库、算法模型、算力资源等新型数据资产纳入发行基础。
五、四川的实践路径与政策建议
四川省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已有初步布局,但在数据资产融资领域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有明显差距。截至2025年末,四川省数据交易规模约80亿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余额不足5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不到3%。
建议四川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省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依托成都数据交易所,扩大数据资产登记和交易规模,为ABS发行储备优质基础资产。二是推动数据资产入表试点,选取省内重点科技企业、国有数据运营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操作规范。三是建立数据资产估值中心,联合高校和评估机构,建立西南地区数据资产估值定价中心,提升数据资产定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强化与专项债协同,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形成”基建+运营+融资”的完整闭环。
六、结语
数据资产证券化的爆发,标志着科技企业融资正在从”看砖头”向”看数据”的范式转换。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抓住这一窗口期,不仅能够为本地科技企业开辟全新的融资通道,更能够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抢占制度创新的先机。在财政资源约束趋紧的背景下,用好数据资产这一”新型抵押物”,或许是撬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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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四川业信集团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