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框架下,政府采购正从传统的”花钱买服务”角色,加速向”需求侧创新政策工具”转型。2026年,《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支持科技创新”的立法目标,首购订购制度、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绿色采购等需求侧管理工具的政策力度持续加码。这一转变的背后,是政府采购对科技企业创新从”被动买单”到”主动培育”的深刻逻辑重构。
一、首购订购制度:破解创新产品”第一单”困境
科技企业创新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是创新产品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死亡之谷”——技术已经成熟,但市场缺乏信任,没有”第一单”就没有应用场景,没有应用场景就无法迭代优化。首购订购制度正是针对这一痛点的精准施策。
首购是指政府首次采购尚不具备市场业绩的创新产品,订购是指政府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创新技术产品,率先以合同方式委托企业开发并采购。这两种制度的核心逻辑是:政府以自身采购需求为创新产品提供”初始市场”,帮助企业跨越从技术到商品的鸿沟。
实践层面,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建立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制度,将纳入目录的产品自动纳入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以北京市2025年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为例,共收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创新产品超过800项,政府采购首购金额超过50亿元。这些”第一单”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关键的启动资金,更重要的是提供了权威的应用场景背书,大幅降低了后续市场化推广的难度。
二、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从”价格优先”到”价值优先”
传统政府采购长期奉行”最低价中标”原则,这在标准化产品和成熟服务领域确实有效,但对于创新产品而言却构成了制度性障碍——创新产品初期成本偏高是客观规律,如果唯价格论,创新产品永远无法在政府采购中胜出。
2025年以来,财政部推动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改革,在创新产品采购中全面引入”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将技术指标、创新能力、服务质量、全生命周期成本等因素纳入评审体系,价格分权重从过去的60%以上降至40%以下。这一改革使得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中标率提升了约35个百分点。
更深层的制度创新在于”创新合作采购”模式的探索。这种模式借鉴了欧盟的PCP(Pre-Commercial Procurement)制度,政府与科技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分阶段采购研发成果,政府既是采购方也是合作研发方。深圳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政府采购中已率先试点这一模式,政府提供道路测试场景和数据资源,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双方共享知识产权,形成了”采购—研发—迭代—推广”的良性循环。
三、国产替代采购:信创产业的需求侧引擎
在外部技术封锁持续加码的背景下,国产替代已成为政府采购的刚性要求。党政信息系统国产替代已进入收官阶段,金融、能源、交通等关键行业的国产替代正在加速推进。这一进程为信创产业创造了规模庞大的确定性需求。
政府采购在国产替代中发挥着”定海神针”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强制采购目录和采购比例要求,为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硬件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真替真用”的验收标准,倒逼国产产品在使用中迭代成熟,而非”替而不用、用而不真”。
值得关注的是,国产替代采购正在从”党政先行”向”行业深化”拓展。金融行业作为信息化程度最高、对系统稳定性要求最严格的行业之一,其国产替代的示范效应极为显著。2025年,六大国有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国产数据库替换率已超过50%,带动上下游信创企业营收增长超过200亿元。政府采购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需求牵引”作用。
四、绿色采购:双碳目标下的创新催化机制
绿色政府采购是需求侧管理在双碳目标下的重要延伸。2025年,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绿色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将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低碳产品的采购要求细化到具体品目和技术指标。这一标准不仅直接拉动了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加速了绿色技术的商业化进程。
以新能源公交车采购为例,政府采购占据了新能源客车市场60%以上的份额。通过政府采购的持续拉动,中国新能源客车技术从”跟跑”走向”领跑”,电池能量密度、续航里程、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全面领先全球。这一案例充分说明,政府采购的规模需求可以成为技术跨越的加速器。
五、制度优化方向:构建全链条需求侧创新政策体系
尽管政府采购在驱动科技创新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制度层面仍存在若干亟待优化的环节:
第一是采购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与创新产品采购的柔性需求之间的矛盾。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要求采购预算提前编制、严格执行,但创新产品的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难以在预算编制阶段精确预估。建议探索”创新采购预算池”制度,允许一定比例的预算在年度内灵活调配。
第二是采购人员的风险免责机制。创新产品采购天然伴随失败风险,如果采购人员因创新产品采购失败而承担问责,必然导致”宁买成熟不买创新”的保守倾向。需要建立明确的容错免责清单,为敢于采购创新产品的采购人员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是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预留制度。现行制度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预留30%以上份额给中小企业,但实际执行中,中小企业中标率仍偏低。建议进一步细化预留比例的执行细则,并在评审中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价格扣除幅度。
六、四川实践:在西部创新格局中发挥政府采购的牵引作用
四川作为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在政府采购驱动创新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空间。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四川提供了跨区域政府采购协同的契机——川渝两地可以联合编制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共享政府采购需求信息、探索跨区域首购订购合作机制。
在具体产业方向上,四川可以围绕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制定专项政府采购创新支持政策。例如,在航空航天领域,通过政府采购为商业卫星、无人机等创新产品提供初始应用场景;在清洁能源领域,通过绿色采购拉动新型储能、氢能装备等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四川业信集团深耕财政咨询、融资服务和产业研究多年,对政府采购政策与科技创新的协同机制有深入理解,能够为政府机构和科技企业提供从政策研究、方案设计到申报对接的全流程服务。在需求侧创新政策持续发力的窗口期,专业服务业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政府采购从来不只是”花钱”的事,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政府采购从”被动满足需求”转向”主动创造需求”,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从”单一采购”转向”生态培育”,中国科技企业的创新生态将发生根本性改变。2026年,这个改变正在加速发生。
四川业信集团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