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被国家数据局正式定义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在这一政策节点上,数据资产入表制度的全面落地与债券市场”科技板”运行满一周年形成了历史性的政策共振,正在深刻重塑地方科技融资的底层逻辑和运行格局。
数据资产入表打开融资新通道
根据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可以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样确认为企业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2026年以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进一步要求国有企业和央企带头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这意味着数据正式成为可计量、可交易的生产要素。
对于地方科技型企业而言,数据资产入表带来的最直接利好在于融资能力的提升。传统银行授信高度依赖抵押物和财务报表,导致大量拥有核心技术但经营数据不足的早期科创企业面临融资瓶颈。数据资产入表后,企业的资产总额增加、资产负债率改善、信用评级提升,已有多家企业通过数据资产成功获得银行贷款。更深层的变化在于,金融机构的授信逻辑正在从”看报表”向”看技术、看数据”转变,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开了全新的融资通道。

科创债一周年交出亮眼成绩单
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标志着债券市场”科技板”正式落地。运行一周年以来,科创债发行规模已突破2.6万亿元,在同期信用债市场中占据近12%的份额。2026年一季度,券商科技创新债券承销规模接近2000亿元,同比增幅超过90%,增长势头强劲。
科创债的快速扩容不仅拓宽了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也引导了更多长期资金和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全国首单”两新科创”双贴标债券的落地,更标志着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正在向纵深推进。不过业内专家也指出,当前科创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集中、”硬科技”领域覆盖不足、早期科技企业融资支持有限等问题仍待破解。
专项债与数据资产的协同效应
在地方财政层面,专项债资金与数据资产化正在形成新的协同机制。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为数据资产入表创造了底层条件;另一方面,数据资产入表后形成的增量资产可以作为专项债项目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项目的偿债能力和投资吸引力。
各地金融机构围绕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在信贷模式、债券创新、数字赋能、风险分担等方面推出了大量创新实践。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日益丰富,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到数据资产抵押贷款,从科创债到数据资产证券化,多层次的融资工具正在覆盖科技企业从初创到成熟的各个阶段。

地方实践与未来展望
从地方实践来看,多个省份已经在数据资产入表和科技融资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山西省2026年安排4.3亿元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成都出台科技人才培育新政,设立四大培育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将人才要素与数据要素、资本要素的联动推向新高度。
展望未来,数据资产入表与科创债的双轮驱动将进一步深化。随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完善、数据资产评估标准的统一以及数据交易市场的成熟,数据资产的金融化路径将更加清晰。专项债在科技基础设施领域的持续投入,叠加科创债市场的规模化扩张,将为地方科技融资格局的重塑提供持久动力。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抓住数据资产入表的政策窗口期,主动推进数据资源的确权、估值和资产化,将成为提升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