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将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从原有的10个省市扩大至14个,新增河北省全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四个地区。这一政策调整标志着我国财政体制在分权化方向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注入了更大的政策灵活性。
专项债”自审自发”的核心在于审批权限的下放。过去,地方政府申报专项债项目需经过中央层面的严格审核,周期较长、流程复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的投资效率。试点扩容后,符合条件的省份可以自行审批、自行发债,大幅缩短了从项目立项到资金到位的时间链条。对于科技创新领域而言,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更快速地响应产业需求,将资金投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平台等关键领域。
从资金规模看,2026年全国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继续保持高位运行,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国家重大战略工程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值得关注的是,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正在合理扩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在科技基础设施领域,包括大科学装置、算力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基建项目,正逐步纳入专项债的支持范围。
与此同时,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也在加速推进。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向地方下达了第二批62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重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产业设备更新改造。这两大政策工具的协同发力,形成了”专项债保基建、特别国债促消费”的双轮驱动格局,有效拓宽了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
在科技金融方面,各地也在积极探索专项债与科技创新的融合路径。例如,山西省设立了3000万元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都市推出科技人才培育新政,通过四大培育项目为创新人才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资助。这些地方实践表明,专项债不仅是传统基建的融资工具,更在逐步成为支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从风险防控角度看,财政部明确表示将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对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在专项债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强化绩效导向和债务风险管控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在加快专项债发行节奏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项目收益评估机制,确保每一笔专项债资金都能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展望下半年,随着更多省份获得”自审自发”试点资格,专项债的发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结合积极财政政策适当靠前发力的总体要求,预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将获得更多专项债资金支持。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如何在扩大投资规模的同时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升投资质量,将成为下一阶段财政工作的重要课题。
总体来看,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扩容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既体现了中央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也对地方的项目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下,用好专项债这一政策工具,将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