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最后一公里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最后一公里

在讨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时,人们往往聚焦于研发投入、人才政策和资金支持等供给侧工具,却容易忽视一个同样关键的政策杠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2026年,随着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政府首购订购制度,政府采购正从”被动消费”转向”主动培育”,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引擎。

一、需求侧政策的战略价值

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痛点不在于”能不能研”,而在于”能不能用”。大量实验室成果因为缺乏早期市场验证和应用场景,最终止步于论文和专利阶段。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的核心逻辑,正是通过政府这一最大买方的率先采购,为创新产品提供”第一张订单”,帮助科技企业跨越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死亡之谷”。

据财政部数据,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6万亿元,其中用于创新产品的采购比例虽仍不足5%,但增速超过30%。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普遍达到10%至15%,说明我国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支持空间仍然巨大。

二、首购订购制度的机制设计

政府首购订购制度的核心在于”首批次”和”确定性”。首购是指政府对于境内企业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通过竞争性方式率先购买;订购则是政府对于需要研发的创新需求,以合同方式委托企业开发并定向采购。这两种方式相辅相成,覆盖了从概念验证到产品投放的全链条。

深圳市在这一领域的探索颇具代表性。深圳建立了创新产品目录制度,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的创新产品纳入目录,要求各部门在年度采购预算中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目录内产品。同时,深圳还设立了首购风险补偿基金,对首购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降低了采购方的风险顾虑。

三、财政预算与采购规则的协同改革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面临的最大制度障碍,是传统采购规则中”最低价中标”和”成熟产品优先”的逻辑。创新产品在初期往往成本较高、性能尚未完全稳定,按照传统评审标准很难中标。

2025年以来,多地财政部门开始修订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引入”综合评分法”替代单纯的”最低价法”,将技术创新性、知识产权含量、产业化潜力等指标纳入评分体系。北京市在2025年修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目录的项目,技术评分权重不得低于总分的50%,从制度上保障了创新产品的竞争力。

四、应用场景开放的乘数效应

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买东西”,更重要的是为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和示范效应。政府应用场景的开放,往往能带动社会资本跟投和民间市场的跟进。

以智慧城市为例,地方政府在交通管理、环境监测、政务服务等领域采购AI和大数据创新产品,不仅直接支持了科技企业,还形成了可复制的应用案例。其他城市和民间机构在看到政府应用效果后,更愿意跟进采购同类产品,形成”政府示范—社会跟进—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这种乘数效应,是单纯研发补贴难以实现的。

五、四川的实践方向与政策建议

四川省作为西部科技创新重镇,在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方面已有初步探索,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差距。截至2025年末,四川省创新产品采购规模约200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比例不足3%,远低于深圳、北京等地水平。

建议四川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立省级创新产品目录,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先进材料等四川优势产业,遴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纳入目录管理。二是完善首购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级首购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采购单位使用创新产品的风险顾虑。三是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优先为本地创新产品提供智慧城市、绿色低碳、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四是强化与专项债资金的协同,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新基建项目相结合,形成”资金+采购”的政策组合拳。

六、结语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的核心价值,在于它打通了从”技术可行”到”市场认可”的关键环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用好这一政策工具,不仅能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更能够在区域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在财政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从”给补贴”转向”买服务””买产品”,或许才是财政资金撬动科技创新的最高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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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四川业信集团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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