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迎来重大扩围,河北、江西、湖北、重庆四省市正式纳入试点范围,全国试点地区已扩展至14个。这一政策动向释放出明确信号——专项债管理机制正从中央集中审批向地方自主决策加速转型,财政投融资格局正在经历深层重塑。

从试点运行数据来看,效果相当显著。2025年试点地区发行新增专项债33703亿元,同比增加4673亿元,无论是发行总量还是增量都远超非试点地区。截至2026年5月13日,全国已发行新增专项债13572亿元,同比增长1.7%,近六成资金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关键领域。扩围后的新试点地区也迅速启动发债工作,湖北发行57亿元专项债和20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江西发行40亿元专项债和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重庆发行27亿元专项债和21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
与此同时,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券融资工具持续发力。科创债新政实施一年以来,债市科技板已累计发行超过2.6万亿元,成为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的重要”活水”。江苏省率先推出科创债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创债给予发行主体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有效降低了科创企业融资成本。渤海银行落地全国首单”两新科创”双贴标债券,标志着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创新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政策支持范围,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这意味着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低成本融资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扩围并非简单的放权让利。财政部明确要求”放权不放水”,强调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试点地区需要从严筛选优质收益项目,强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在提升发债效率的同时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从区域布局看,此次扩围覆盖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以及西部直辖市等不同区域类型。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政能力的地区开展试点,有助于全面评估”自审自发”机制的适应性和可复制推广价值。专家预判后续试点将持续有序扩围,优先向财政基础较好、项目管理能力较强的地区扩展。
从宏观视角审视,专项债管理机制改革与科技金融创新形成了政策协同效应。一方面,专项债”自审自发”提升了地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投融资效率;另一方面,科创债、科技再贷款等金融工具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支持。二者共同构成了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支撑,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完善”自审自发”机制的方向。可以预见,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和制度体系的完善,专项债管理改革将持续深化,地方财政投融资效能将进一步释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