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推动无偿资助向股权化运作转型

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推动无偿资助向股权化运作转型

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正在全国多个省市加速推进,这项制度变革的核心是将传统无偿拨款方式转为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标志着我国科技财政投入从”撒胡椒面”式分配向”精准滴灌”式配置的历史性转变。

一、改革背景:传统拨款模式的效率瓶颈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主要依赖无偿拨款和事后补助,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偏低,部分项目存在”重申报轻执行”现象,财政资金沉淀率较高;二是缺乏退出机制,政府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难以实现资本回收和循环利用;三是引导效应有限,单纯无偿资助对社会资本的撬动倍数通常在1:1到1:2之间,远低于股权投资的杠杆效应。

2025年以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推动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明确提出”分类支持、绩效导向、市场化运作”原则,为”拨改投”提供了制度框架。

二、拨改投的核心模式

目前各地探索的拨改投模式主要包括三种路径:

第一种是直接股权投资模式。政府通过国有科技投资平台对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在项目成功或企业上市后退出,回收资金重新投入新的科技项目。深圳、苏州等地已建立规模超百亿元的科技股权投资资金池。

第二种是拨投结合模式。项目前期以无偿拨款支持研发,进入产业化阶段后,未使用完的拨款自动转为政府股权,企业可选择按约定价格回购。这种方式既保障了研发阶段的资金需求,又在产业化阶段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可循环使用。

第三种是风险补偿基金模式。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担保机构按约定比例分担科技贷款风险。当贷款发生损失时,风险补偿基金承担20%到40%的损失,大幅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顾虑。截至2025年末,全国科技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已突破800亿元。

三、制度创新的关键突破

拨改投改革涉及多个制度层面的创新:

  •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适配——科技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传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标准不完全适用,多地已出台科技投资容错免责机制,允许一定比例的投资损失
  • 绩效评价体系重构——从单一的”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转向”经济效益+科技效益+社会效益”三维评价,引入投资回报率、技术突破度、产业带动系数等综合指标
  • 退出通道多元化——除IPO和并购退出外,探索份额转让、回购对赌、S基金接盘等多元化退出方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四、地方实践与成效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数据显示,2025年深圳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中股权投资占比已达35%,较2022年提升22个百分点。财政资金通过”拨改投”形成的科技投资平台已累计投资项目超过1200个,带动社会资本跟投超过600亿元,财政资金杠杆倍数达到1:5.3。

江苏省科技厅推行”先拨后投”试点,对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在验收通过后自动将30%的无偿拨款转为省科技投资集团持有的股权,企业可在5年内按原始投资额加年化6%利息回购。

四川省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框架下,探索跨区域的科技股权投资基金联动机制,省级财政出资20亿元作为劣后级,吸引国家级基金和社会资本30亿元作为优先级,形成50亿元规模的科技投资母基金。

五、挑战与展望

拨改投改革仍面临若干挑战:科技投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复合型管理团队供给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对投资亏损的容忍度仍然偏低,影响了决策效率;科技项目估值缺乏统一标准,投前定价和投后管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川业信集团发展研究中心认为,拨改投改革是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其成功关键在于建立与科技创新规律相匹配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容错免责制度。建议地方政府在推进过程中,既要大胆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也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财政资金”投得出去、收得回来、转得起来”的良性循环。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来源。